行政诉讼是指对行政机关拒不履行法律义务或者非法行为的个人或者单位,以诉讼方式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行为。
行政诉讼的核心目的在于解决因某种行政行为造成的争议,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使各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有助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行政诉讼可以对政府部门和国家机构提起诉讼,这可以使得公民有权投诉行政部门的不公正行为,以捍卫公民的权利和合法利益。
行政诉讼的案由可以是:行政拒绝履行法定义务;行政滥用职权或者超越职权;行政无故拒绝执行法定义务;行政拒绝执行或者不按时履行已经发布的政策;行政违反法律依法作出强制性行政裁决或者行政强制行为;行政拒绝执行民事判决、仲裁裁决或者行政仲裁决定等。
行政诉讼以实体或者行为为其状诉对象,诉讼时法院不仅要确定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而且要讨论行政行为与被诉讼人本身权益之间的关系,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具有一定的行政自主权,但是在一定范围内,法律也可以规定行政机关的行为,以限制当事人的行为自由,也可以规定行政机关的行为,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拓展知识:
行政诉讼的处理改革是一项重要的改革,因为它有利于改善行政处罚的效果,提高行政诉讼的案件审理效率,提高行政案件处理水平,有助于维护公民合法权益。 因此,进一步完善行政诉讼机制,改革行政诉讼机制,有利于进一步加强政府行政管理,消除腐败,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