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年度多缴的税款能否返还?
答:
《税收征管法》规定,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3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
补缴以前年度税款产生的滞纳金计入什么科目?
答:
补缴以前年度税金发生的罚款、滞纳金可以计入补缴当期“营业外支出”科目。
企业发生的罚款支出、捐赠支出,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营业外支出\"银行存款\"等科目, 物资在运输途中发生的非常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营业外支出的税法规定:
1、各种赞助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2、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而交纳的罚款、滞纳金不得税前扣除。
3、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息)、罚款和诉讼费可以税前扣除。
企业应通过\"营业外支出\"科目,核算营业外支出的发生及结转情况。该科目可按营业外支出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确认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时,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无形资产\"、\"原材料\"等科目。
确认盘亏、非常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时,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库存现金\"等科目。
期末,应将\"营业外支出\"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营业外支出\"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以前年度多缴的税款能否返还?”补缴以前年度税款的滞纳金该计入什么科目呐?以上就是小编搜集到的资料。小编感觉不难,大家呐?如有不明白的,可及时联系老师哦。财知云为大家扫清会计之路的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