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负责人取得目标考核奖是否缴纳个税
绩效考核奖也要交个人所得税的。
原因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税法第二条所说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全年一次性奖金个税缴纳需要注意的三个节点
全年一次性奖金在新个税法实施后是否存在过渡政策之前是热门的关注点,随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的出台,终于尘埃落定,给予了三年的过渡期,并明确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对于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发放,因其政策计税的特殊性,作为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有必要需要关注三个节点,或许可以实现合法合规享受改革红利。
有两类:一类是针对普通居民个人的全年一次性奖金,一类是针对特定对象的视同全年一次性奖金。
1.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具体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
需要注意:上述纳税人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它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收入计税,不适用全年一次性奖金政策。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
2.特定对象取得的视同全年一次性奖金。具体是中央企业负责人取得年度绩效薪金延期兑现收入和任期奖励。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由基薪、绩效薪金和任期奖励构成,其中基薪和绩效薪金的60%在当年度发放,绩效薪金的40%和任期奖励于任期结束后发放。中央企业负责人任期结束后取得的绩效薪金40%部分和任期奖励,按照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方法,合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企业负责人取得目标考核奖是否缴纳个税由财知云整理,这个收入当然是要缴纳个税,不过个税都有起征点,也不是一块钱都需要缴纳个税,有问题,请咨询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