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增值税处理怎么做-会计实操
首页增值税资讯正文

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增值税处理怎么做

更新于:2019-04-15 12:38
标签:售后回租,增值税,融资性,业务,处理

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增值税处理怎么做

  根据现行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规定,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的行为,不属于增值税和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

  根据现行企业所得税法及有关收入确定规定,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人出售资产的行为,不确认为销售收入,对融资性租赁的资产,仍按承租人出售前原账面价值作为计税基础计提折旧。租赁期间,承租人支付的属于融资利息的部分,作为企业财务费用在税前扣除。

  售后租回交易形成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1)出售资产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2)收到出售资产的价款

  借:银行存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递延收益—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

  (融资租赁)(售价>账面价)

  (3)按资产的折旧进度进行分摊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作为折旧费用的调整。

  借:递延收益—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

  (融资租赁)(售价>账面价)

  贷:制造费用(或管理费用等)

  (4)租回资产,形成融资租赁时,按融资租入固定资产进行会计处理。

  关于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增值税处理怎么做的内容如上,在公司产生这类业务后除了要缴纳税费,还需要在账目上进行体现。面对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不知道如何做账,不妨来请教财知云的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