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电子商务出口业务能申请办理出口退税吗?
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办理退(免)税.
自2014年1月1日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96号)规定,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出口货物(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明确不予出口退(免)税或免税的货物除外),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适用增值税、消费税退(免)税政策:
(1)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已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
(2)出口货物取得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且与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电子信息一致;
(3)出口货物在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内收汇;
(4)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属于外贸企业的,购进出口货物取得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消费税专用缴款书(分割单)或海关进口增值税、消费税专用缴款书,且上述凭证有关内容与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有关内容相匹配.
适用本通知退(免)税、免税政策的电子商务出口企业,是指自建跨境电子商务销售平台的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和利用第三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电子商务出口的企业.
企业出口退税相关计算公式?
相关公式如下:
(一)内资生产企业(含新外商投资企业)实行\"免、抵、退\"税的计算:
(1)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 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
(2)当期出口货物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外 汇人民币牌价×(增值税税率-退税率).
当生产企业本季度出口销售额占本企业同期全部货物销售额50%及以上,且 季度末应纳税额出现负数时,按下列公式计算应退税额:
(1)当应纳税额为负数且绝对值≥本季度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 ×退税率时:
当期应退税额=本季度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率
(2)当应纳税额为负数且绝对值本季度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 退税率时:应退税额=应纳税额的绝对值
(二)生产企业以\"进料加工\"贸易方式进口料、件加工复出口的,按如下公式 计算\"免、抵、退\"税:
(1)当期出口货物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 ×外汇人民币牌价×(征税税率-退税率)-当期海关核销免税进口料 件组成计税价格×(征税税率-退税率).
以上是财知云小编整理的通过电子商务出口业务能申请办理出口退税吗?你们看完后应该都有了自己的认知和理解.获取更多精彩的财务会计干货,就请持续关注财知云的官网更新!